在神的眼中,不贪色,处处与人为善,即是贵人,必得福报。现在从古代典籍中,举两则实事,以为佐证。
费枢是广都(今四川广安)人。宋徽宗宣和二年(公元1120年),进京城时,到长安附近的燕脂坡一家旅店歇息。这时太阳已经落山,女店主侍倚门口,嫣然含笑,向费枢道了一声:“客官一路辛苦,欢迎光临小店!”
半夜,女店主独自一人,来到费枢住宿的房中,说道:“我见客官文雅风流,甘愿与您共枕席之欢,不知客官意下如何?”费枢闻听此言,大惊失色,忙问:“你是干什么的?为何半夜三更,来到我这房里?”女主人回答说:“我父亲在京城做丝绸生意,是丝绸店的主人。家在某某街道。父亲把我嫁给这个旅店的儿子为妻。丈夫亡故,因为贫穷,无力归家,又不能忍受寡居之苦,所以今晚甘冒羞耻,来委身于您。”
费枢听后,温和的说:“你的处境,我都听明白了,我不做非礼之事。我进京城后,一定去拜访你父亲,请他派人来接你回家。请你不要怨恨我。”那个女店主十分羞愧,低头转身退去。
费枢到了京城,打听到某丝绸店,向店主通报了自己的姓名。店主立即十分热情的讲:“我在这以前,晚上梦见神仙告诉我,我女儿可能要失身于人。如果遇不到贵人费枢,就危险了。您的姓名,是神仙早告诉我了。